桃園廠房工業地出租出售

房屋「用途類別」及土地「臨街關係」各種名詞之定義

一、房地交易房屋資料欄內用途類別各項之認定方式如下:

  1.公寓:5層樓含以下無電梯之住宅。

  2.透天住宅:全棟單一門牌之住宅。

  3.店面(店舖):1樓或含1樓以上供商業使用。

  4.辦公商業大樓:供商業及辦公室使用。

  5.住宅大樓:11層含以上有電梯之住宅。

  6.華廈:10層樓含以下有電梯之住宅。

  7.套房:1房1廳1衛之住宅。

  8.工廠:含生產、製造之工業使用廠房、廠區。

  9.廠辦:含生產、製造及辦公室之使用。

  10.農舍:農業用地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土地改良物。

  11.倉庫:儲藏貨物之建築物。

 

二、臨街關係所指路角地、臨街地、袋地、裡地之認定方式如下:

  1.路角地:係指面臨兩條交叉「路」、「街」之土地。

  2.臨街地:指自路角地以外,以「路」、「街」為出入之土地。

  3.裡地:係指「路」、「街」以外,以巷、弄出入之土地。

  4.袋地:指「路角地」、「臨街地」、「裡地」以外之其餘土地。